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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纠纷破解“症结点” 司法为民驶入“快车道”

潜江法院道交法庭解纷工作纪实

时间: 2021-10-14 09:13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车辆拥有量井喷式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越来越多。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在汉江中院指导和支持下,潜江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工作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驻点交警大队联合办公,通过内部细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精审等工作流程,外部联合打造“四调联动”、“六位一体”解纷格局,有效快速调处大量交通事故纠纷。201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调研期间,对潜江法院主动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多元化解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称赞该项工作提供了潜江模式、潜江经验、潜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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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法治需求,创新服务社会治理模式

“出了交通事故以后,很多当事人对下一步该怎么处理完全是懵的,如遇到受伤的情况,赔偿标准较难统一,很多当事人就会找律师走诉讼程序,但这些流程需要花费当事人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政委李华表示,大量纠纷无法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相当多的事故还会再走诉讼等程序,使得当事人不得不在多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前后花上几个月是常事,而保险理赔等更是要等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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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路上跑车,难免会遇到突发状况,潜江法院的道交法庭真的是为司机师傅们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很大的便利。”体验了潜江法院道交法庭“服务的”某运输公司司机王鑫深有感触地说。

针对道交纠纷这一民生痛点,潜江法院在汉江中院指导下,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主动争取市委及相关单位支持,2017年4月在潜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开展道交事故纠纷案件集中办理工作。为此,潜江法院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干警,组建“2审2助1书”专业审判团队,并聘请3名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法院退休法官常驻法庭。

“我们要用新思维、新办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规范的纠纷解决方式。”潜江法院院长程身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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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裁判尺度,潜江法院制定完善《道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办案指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规范。潜江法院还积极发挥信息化优势,完善“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线上办案模式。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还在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了3间办公室、3间调解室,以及1个高科技标准化审判庭,形成了标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格局。

“我都做好了一场‘马拉松式’处理过程的准备,没想到事故责任纠纷快得到了解决。”在事故处理中心,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居民张华深有感触地说,他以为处理纠纷需耗大量精力,没想到效率这么高,且事故划分公正合理,还有法律保障。

去年8月,张子龙驾车与刘晶所驾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晶负全部责任,张子龙无责任。双方在潜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达成协议,由刘晶向张子龙支付修理费1万余元,十日内付清。虽然达成协议,但是张子龙担心离开事故处理中心后刘晶爽约。处理事故的交警向张子龙介绍,可以到中心的潜江法院道交法庭受案点为双方进行司法确认或者申请出具调解书。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张子龙与刘晶来到“交通事故法庭受案点”,一起向法院提交申请书,随即经法院核实后向其出具了调解书。

“以前,律师接受交通事故案件委托后,要跑好几个地方,找很多人签字。”在道交法庭提供司法援助的程涛律师说,如今,除调查取证外的所有工作,包括立案、开庭,都在这一个地方完成。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也可以在这里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道交法庭采用司法确认程序化解诉前纠纷,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对调解不成的简易交通事故案件,也可以就地审理,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潜江法院分管道交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刘和平说道。

 

立足矛盾“堵点”,多元联动助力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潜江法院通过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深入推进 “道交一体化”建设,通过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等职能部门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形成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立案审判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平台,实现了矛盾纠纷全流程集中办理、在线处置、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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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5月,在潜江东城大道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抵达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约事故双方来到潜江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处理。在该中心,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交法庭工作人员协调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仅半天时间该案件就得到快速圆满处理,双方对如此高效的服务啧啧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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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处理背后,是潜江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机制有效运转。潜江法院“道交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成果,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与交警部门实现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以及机动车登记信息数据共享、程序互联,构建起公安机关、保险监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保险公司与法院协同联动的纠纷化解格局。

“318复线竹苑小区门前,一重型货车撞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当场死亡。死者已送殡仪馆,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险,能够保障法律范围内的正常赔偿。但死者家属可能因后期赔偿事宜引发不稳定因素,请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维稳,依法处置。”事故当日,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将《关于2021·06·30竹苑小区门前死亡交通事故的预警》报送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服务中心工作群,各方力量协同配合。

在办案民警与事故双方沟通协调同时。潜江法院考虑到受害者为失地农民,第一时间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案件走向依法处置。

“资源整合、优化流程,让这起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交通亡人事故迅速得以处理到位。”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大队长张波说。据潜江市公安局统计显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成投运以来,在法庭参与下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提升90%,办案成本下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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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成绩离不开潜江法院积极推动的“四调联动”快速调解机制。潜江法院借助“两个一站式”建设、“1234”工程及市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通过统一的交通事故情报平台,畅通信息,及时预警,并联合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集中分析事故案情、通报赔付进展、研判维稳风险,逐步构建起集“事故责任认定、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网上开庭”一体化处理模式,短平快优势显现。潜江法院道交审判庭自2017年5月设立以来,平均每年办理诉讼案件400余件、司法确认案件1200余件,道交案件总数占潜江市法院案件的六分之一。

 

 坚持源头治理,加快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一起交通事故“演变”为一起道交案件,基本都具有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特征,如何把道交纠纷快速调处,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事关地方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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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潜江法院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前置于诉前完成,促成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当场认定责任、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法院当场司法确认、保险公司当场赔偿到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现场立案、司法救助、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场执行”的快速“流水作业”。

今年6月,潜江熊口养殖户田银军驾三轮摩托载着帮工陈东,经镇一路口左拐时,不慎将陈东甩下车。陈东头着地,送医救治无效去世。事发第二天,陈东亲属一行20多人来到潜江市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

“那架势,要‘干仗’。”潜江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昌子国说。后经各方协调组织,6月24日,田银军与陈东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7月1日,潜江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田银军获得陈东亲属谅解,被取保候审。

激烈的矛盾纠纷在潜江法院积极推行的“法官﹢警官﹢调解员﹢保险员”诉前联合调解体制共同作用下得到了较好的化解,既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同时又“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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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纠纷很多无法预见,潜江法院如何做到矛盾早发现,早介入的?这得益于潜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潜江法院在其支持下与市公安局等近20家单位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方案,在卫健委等单位设立法官工作室,与40多个区镇场处开展对接,打造出法企联动、道交事故快处等多元解纷平台,成立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道交事故快处等工作团队,通过在事故处理、调查取证、非诉调解等环节互相支持,增强司法公信力,使得大量案件在诉前被化解。

“现在很多道交纠纷第一次就能调解下来,一天左右基本上就可以把相关的事情处理完。而且很多手续可以在线上办理,大大节约了当事人成本。”道交法庭负责人庄传洪表示。

统计显示,2017年以前,在潜江交通事故调处大队,每年要处理的伤亡事故近千起,调处成功率仅在50%左右。2021年以来,潜江接处警道路交通事故4000余起,其中通过行政调解的占14%,人民调解的占78%,司法调解的占8%,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全部调处成功,所参与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或上访。

潜江法院道交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诉讼案件865余件,对1434份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诉前调解重大事故近450余起,赔偿到位标的5900余万元。

“一站式服务中心让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实现了数倍提升,终结了以往交通事故当事人多头跑、重复跑、跑不快的现象,全市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全面下降。”潜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玉琳说。

“作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潜江法院在道交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从横向打破各个部门之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到纵向无缝衔接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但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表示,下一步,汉江法院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实现资源再整合、机制再优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