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当好司法“店小二” 服务企业促发展
汉江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实招
企业是市场发展的主体,也是推动汉江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服务保障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是汉江法院始终秉承的使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汉江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更新司法观念,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司法服务,持续推进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代位执行巧解企业困局
“真的很感谢你们,这笔货款解了我们燃眉之急!”仙桃市A贸易公司负责人李某一边将一面锦旗赠送给仙桃法院执行干警,一边动情地说道。近日,仙桃法院执行局巧用代位执行手段,顺利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为申请执行人A贸易公司一次性执行到位69万元。
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B材料公司向A贸易公司累计采购价值157.5万元的增效剂。然而,B材料公司仅支付93.36万元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无奈之下,A贸易公司于2021年3月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仙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B材料公司支付A贸易公司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因B材料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A贸易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A贸易公司正因资金周转问题而发愁,执行干警立即采取“线上+线下”模式调查B材料公司财产,并积极引导A贸易公司协助提供财产线索。得知B材料公司享有一份债务人为C建设公司的到期债权后,执行干警迅速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并在专业法官会议通过后,第一时间委托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向C建设公司代为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因C建设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也未履行到期债务,执行干警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委托雁塔区法院向C建设公司代为送达强制执行裁定书,督促其尽快履行;另一方面通过执行信息系统冻结C建设公司银行资金69万元,为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清偿提供保障。因C建设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在委托送达划扣裁定书后,立即通过执行系统强制划扣69万元并支付给A贸易公司。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多番调解促双方和谐
近日,潜江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公司为B公司供应建筑材料后,B公司未按约向A公司支付货款。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今年8月24日,B公司累计欠A公司货款474万元。经A公司多次催款,B公司仅支付了50万元,余款424万元至今未付。A公司遂将B公司诉至潜江法院,并提供担保向潜江法院申请对B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在向B公司送达诉讼材料的过程中,A公司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表示,临近年底,公司等着该笔货款发放职工工资,希望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情况后,立即联系B公司,得知B公司亦希望尽快解封其银行账户,保证公司运营顺畅。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通过阅读案卷,找准案件切入点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案件的争议点,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明确权利义务;同时基于双方参加调解的人员并非公司管理者,很多调解的细节无法当庭确定。
考虑到双方公司的现实情况及急于达成调解的迫切需求,承办法官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在短短一周内,连续四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面对面调解,并多次与双方公司管理人员电话联系确定调解细节,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B公司同意在先解封其银行账户的前提下分期支付货款。
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即刻制作了调解书及解封B公司银行账户的裁定书。该起买卖合同纠纷还未开庭,便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就以极短的时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保证了A公司能按期发放员工工资,避免了因A、B公司之间纠纷滋生A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二次纠纷,同时也有效避免了B公司因银行账户长期冻结而影响其生产经营的情况,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服务金融破两难困境
近日,天门法院金融审判团队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维护原告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助力被告企业渡过了难关,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9年8月,天门市某机械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天门某银行借款72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机械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讨未果,于2021年5月将机械公司诉至天门法院。
天门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机械公司偿还贷款本金70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机械公司仍未履行,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天门法院依法冻结了机械公司的银行账户。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随后找到执行干警,称公司由于疫情影响,资金已短缺多时,其账户上的存款是为了发放员工工资,希望天门法院能够考虑这一实际困难,帮助其渡过难关。
一方面是银行贷款清收,另一方面涉及企业生存发展,强制执行陷入两难。鉴于此,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谈,希望双方能够相互体谅,协商和解。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冻结的存款一半用于机械公司经营,另一半用于偿还贷款,剩余贷款机械公司分期偿还。随后法院解除了对机械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天门法院审判金融团队自成立以来,以服务和保障天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指南,为不良信贷清欠保驾护航,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防范化解多起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