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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一起抢劫案作出判决

时间: 2008-05-14 15:37
    因为赌博输了钱,预谋抢劫,遭到他人反抗时,一人拿出弹簧刀刺向对方,另一人则良心发现协助救助被害人。4月28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名被告人一人被判处死缓,另一人获得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7年6月20日晚10时许,潜江市18岁青年陈萍因赌博输了钱,便准备了一把弹簧刀,邀约同伴曹小平(未成年人,化名)去抢劫手机。两人走到潜江城区喻王巷时,遇见龚华平及拿着手机听歌的王萍(二人均为化名),陈萍让曹小平以自己的弟弟被人打伤为由将二人骗过来,借口要用王萍的手机打电话,手机拿到手后便借机脱身,被机警的王小萍识破并紧跟,陈、曹二人见事败露便转身与王萍、龚华平扭打。陈萍拿出弹簧刀刺中王萍的胸部等处,拿着手机逃走。王萍追赶过程中倒地,曹小平见王浑身是血,良心发现,停下来与龚华平一起将王小萍送往医院抢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汉江中院认为,被告人陈萍、曹小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为构成抢劫罪。陈萍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且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鉴于其归案后坦白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曹小平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系从犯,积极救助受害人,有自首情节,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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