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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时间: 2026-03-25 08:54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3月23日,汉江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人民法院而言,政绩观直接关系到为谁司法、如何司法,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党的执政根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内在需要,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司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夯实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贯彻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群众是否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法院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简单以结案率、发改率、结案周期、调解率等少数指标论英雄,要关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是否统一,矛盾纠纷是否实质性化解,是否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多作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抓好人民法庭建设、干部队伍的全面提升、基层法院班子配备等关系到两级法院长远发展的工作。要严格维护司法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项要求落实落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有很多关于抓落实的论述,是否落实是关系到工作成败的核心问题。政治部机关党委要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和各党支部要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动作,对照清单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要聚焦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和审判职能延伸等领域,领办民生实事。要正确处理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抓考核抓落实的关系,树立正确政绩观是防止层层加码、不切实际的下指标任务,防止数据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淡化考核并不意味着不能对各个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提要求,上级法院下达的任务和要求要严肃强调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持续落实“周学”制度,把“周学”作为支部和部门的日常学习交流平台,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抓好抓牢,把院党组的要求传达到每位干警,做好支部、部门内部的业务交流,做好传帮带和人才培养。

党组成员和干警代表围绕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学习交流发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