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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服务基层 聚力破解难题

汉江中院出实招硬招为基层破解急难愁盼问题

时间: 2021-12-01 09:41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全省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强基导向,近日,汉江中院聚焦基层法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具体举措推动解决基层法院突出困难问题,切实做到为基层法院干警干事创业松绑减负,为基层法院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

汉江中院重点围绕 “两庭”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业务教育培训、两级法院干部交流任职等重点项目,全面梳理基层法院在人员配备、干警职级待遇、物资装备、财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精心制定应对方案和对策措施,努力破解制约基层法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基层法院全面建设提档升级。

 

项目一:深入推进汉江中院“两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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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辖区“两庭”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延续、机制重塑和项目落地问题,积极推进汉江中院“两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1. 坚持强基导向,加强“两庭”建设需求调研,制定汉江中院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调查研究工作方案,院领导分别深入到各辖区法庭,通过与一线干警座谈沟通,与当事人及来访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运转情况,掌握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2. 制定“‘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意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十项举措”等制度,从政策层面建立长效投入机制;3.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创新机制、因地制宜,依托辖区资源优势,持续优化法庭布局,积极打造特色法庭。4.配齐配足法庭安保力量和安保设施,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建立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人民法庭绝对安全。

 

项目二: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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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部分法院立案审判信息化、智能水平不高,当事人诉讼不方便、时间成本过高的问题。实现人民法庭网上办公全覆盖、科技法庭配备全覆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覆盖。1.推进12368语音热线实现诉讼咨询信息热线咨询、网络咨询、实体咨询三大平台信息共享;2.借助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向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缴费、提交证据、质询、诉讼保全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3. 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汉江全域立案管理系统归口管理诉讼服务事项统一入口,实现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的统一收集、统一办理,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便捷化;4.探索建设收转发E中心,实现诉讼材料动态监管、全程留痕、集约化管理。

 

项目三:加快推进汉江两级法院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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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法院建设实行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评,加快推进汉江两级法院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解决审判标准不统一,审判水平不高等问题。1. 建立汉江两级法院内类案联案一律强制检索、裁判文书一律强制纠错等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监管,保障两级法院法律统一正确实施;2. 出台“发改案件监督管理十条”、“员额法官办案能力负面清单十条”,打通员额法官退出通道,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3. 监察部门与辖区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合作形成信息互通、成果互享机制,每月组织人员对辖区基层法院机关及派出法庭开展“推磨式”交叉督察、跨市帮扶式交叉督察,破除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项目四:加强基层法院业务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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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基层法院法官及法官助理集中培训机会不多,培训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1. 组织两级法院分管业务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以“法官教法官”、“理论教学+案件研讨”的方式开展审判业务集中培训;2. 每年组织开展辖区法庭 “党建”、“赋能”、 “安保”、“‘两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 等内容的培训;3.根据基层法院需求,不定期安排业务部门到基层法院开展案件指导培训活动。

 

项目五:积极探索两级法院干部交流任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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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汉江辖区体制实际,以“一体化管理”为抓手,推动辖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进一步拓宽辖区政法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成长渠道,创造改革示范经验,为建立健全全省基层政法机关 “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常态化机制提供有益借鉴。1. 加强与各直管市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争取政策支持;2. 进一步完善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推进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外,汉江中院辖区基层法院所有班子成员、专委根据任职年限和工作需要逐步进行异地交流;3. 建立机关人员与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基层法院新入职人员一律选派到人民法庭工作锻炼,同时,将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与人民法庭工作经历挂钩,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除以上5个重点项目外,该方案还要求汉江中院机关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结合最高法院、省法院工作要求,自行确定1-2项基层法院自身无法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本部门“我为基层解难题”的项目研究推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