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屏障
汉江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
12月6日下午,汉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汉江中院召开,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出席会议。
闫小龙院长强调,汉江两级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已经清晰,明确“两手抓”,坚持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特色亮点打造。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是法院的主责主业,要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通过考核、督导、约谈、排名、奖励等多种方式来共同提高汉江两级法院的审判执行质效。特色亮点品牌创建工作是一项事关汉江两级法院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中院党组非常重视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打造,这次会议是汉江中院新一任党组召开的第一次专业性审判执行工作会议,也是第一次品牌亮点打造会议。汉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汉江中院作为以“汉江”命名的法院,汉江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具备良好的基础、具有明显地域优势,要让这项工作在全省有位次,在全国叫得响。要明确特色亮点打造不是“一阵风”,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恒心,做到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闫小龙院长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强烈使命担当扛牢司法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湖北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期间,深刻阐释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考量,对湖北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作出重要指示。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也积极回应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诉求,汉江两级法院要不断强化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工作要求。要全面贯彻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事关生态安全、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汉江两级法院要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自觉把“七个坚持”的要求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任务。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找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落实“三合一”审判机制,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二是要立足汉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以务实创新举措打造特色亮点。要突出抓好多元共治机制建设。汉江两级法院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保护协作、协同机制,加强法院之间、法院与其他部门间的跨域协作和工作联动,形成生态执法、司法保护合力,让《湖北省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机制运行起来,真正实现对生态环境的系统化、一体化保护。要突出抓好精品案件培育。将优秀审判人才向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倾斜,盯住重点人员,盯住重点案件,培养审判人员调研、写作能力,争取以“精”取胜,多出精品,不断提升环资审判质效和公信力。要突出抓好水生态保护品牌创建。汉江两级法院扎根于江汉平原腹地,要依托这些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在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宣判和法治宣教等活动,起到“宣判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要突出抓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紧密对接辖区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关切,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对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
三是要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以过硬司法能力促进良法善治。要着力加强基础业务学习。汉江两级法院要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迅速抓好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政策要求。要围绕审判实践,提升案例编写及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水平。要着力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要落实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人才培养,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通过与高校院系合作的方式培养专业人才。要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传承和发展“马锡武式”审判方式,依托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大力组织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到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身边,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司法裁判案例,弘扬生态文明法治。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让长江留住绿水青山,让民族记住乡愁诗意”,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落到实处,接续奋斗、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开创汉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
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主持会议。中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院领导、团队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仙桃、潜江、天门法院主要负责人,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传达学习了《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文件精神,并就《汉江中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了与会人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