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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立案庭认真开展群众路线实践学习活动

时间: 2013-08-08 17:17

   

7月23日,中院立案庭召开支部会议,认真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着重加强学习改“四风”,提升认识司法为民,在学习中深化认识,为活动落到实处打好思想基础。

在会议上,全庭党员及列席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徐少林院长在汉江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通过支部集体学习,深化认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十分关键,否则可能变成形式主义。它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把握“四风”问题这一聚焦点,落实举措,付诸行动十分重要。

立案庭结合该庭工作实际,在会上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认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分重要,认真开展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促进法院的科学发展,有利于个人与社会共同进步。该庭支部针对活动落实方面,认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离我们并不遥远,在立案信访第一线,要注意工作实际效果,办事效率和工作方式方法问题,要防备工作热情动力减退问题,多换位思考增强互动,加深群众感情。在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方面,做到互相提醒点拨,互相监督帮助。在窗口司法为民方面,做到亲民、热情、规范、高效,在不卑不亢中务实为民,在法官的自信中带动他信。为真正做好为民务实清廉,在工作细节中体现良好司法作风,大家认识到:自身能力提升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要坚持持之以恒学习;廉洁自律是多方面体现,要树廉洁形象显正气,严于律己有硬气,勤政为民抵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