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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湿地、共护家园
——汉江法院开展“世界湿地日”主题活动

时间: 2025-02-05 08:54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在第29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汉江两级法院开展了系列湿地保护主题活动。

“我们知道错了,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弥补自己的错误。”1月17日上午9时,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湖北某汽车公司污染环境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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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生态环境局、沙湖国家湿地管理局等部门20余名工作人员到场旁听,通过庭审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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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仙桃法院法官深入湿地公园保护区,通过开展湿地保护普法讲座,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湿地保护宣传图册等方式,为群众详细介绍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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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开展互动问答8次,为群众答疑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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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潜江法院携手潜江检察院、潜江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了 “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主题系列活动,在潜江返湾湖湿地公园挂牌成立“候鸟迁徙生态保护基地”,向群众发放湿地保护、候鸟保护宣传图册近200份,随后潜江法院和潜江检察院将购买的鸟粮和药品等捐赠物资交付给返湾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并现场进行投食、巡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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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天门市人民法院携手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司法局、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在天门市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开展了“保护湿地、共筑未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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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干警在湿地公园和九真镇区开展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典型案例,为群众答疑解惑,呼吁大家爱惜生态环境,保护湿地,积极营造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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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地功在当代、惠及千秋。下一步,汉江法院将持续延伸生态司法保护职能,有效打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行为,确保湿地生态功能的安全稳定,不断增进湿地惠民福祉,奋力谱写汉江法院保护生态环境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