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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公信法院,从我做起

时间: 2013-06-17 14:46

   

是涓涓细流汇成浩瀚长河,是块块砖石垒起巍峨大厦,是灼灼花朵装点锦绣春天,每当凝视这些这司空见惯的景致,我总会思绪飞扬、浮想联翩。扪心自问: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一员,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如何为创建公信法院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呢?

我是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我的工作告诉我,没有法槌声声敲响法律的庄严、没有法袍飘飘衬托法官的威仪,有的只是一台电脑、一叠纸和一支笔。曾经以为,书记员的工作简单而没有技术含量,只要能机械的记录法官和当事人说的话,依葫芦画瓢的整好卷宗,按时完成庭长交办的任务,也就尽到了书记员的职责。可是,2011年4月的一件事,却让我对书记员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记得,那是进法院不久,担任一起健康权纠纷的庭审记录,庭审结束后,我将笔录递给当事人,并对他说:你看下笔录,是否有误。这位年近七旬、白发苍苍的老人,当时一脸疑惑:“有雾?今天天气很好,没有雾啊”。听到这里,我差点笑出声来,心想,这人怎么连普通话都听不懂。更让我感到委屈的是,这名当事人当着主审法官的面指责我说话“南腔北调”,不懂礼貌。霎时,一种挫败感和被误解的委屈感油然而生,泪水溢满了我的眼眶,后来,主审法官和颜悦色的向当事人解释,并说明我是刚进法院工作的外地人,不会讲天门本地话后,才消除了我与当事人之间的误会。记得,还有一次,我和谭庭长去武汉送案件,到了武汉,好不容易找到了被告,却发现因为我的疏忽,导致传票等法律文书没有盖章,被告当即就怀疑了我们的身份,是谭庭长耐心解释、并出示相关证件后,才解除了被告的疑惑。事后,谭庭长语重心长的告诫我:小陈啊,书记员的工作虽繁琐、细微,是辅助性工作,但也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候,一点点马虎也会影响案件的质量,影响法院的形象。谭庭长的话让我幡然醒悟,原来书记员的工作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需要对当事人的尊重,需要与法官的默契,需要将法律语言转化成群众语言,需要总结概括,更需要心细如针……

在民一庭工作了三年,我总会被一种种无声的力量感动着:老审判员周四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30年,用一支支磨秃的笔尖为无数的农民工追回了劳动工钱;资深法官谭江波,深入群众做调解工作,那一双双踏破的鞋底见证了一幕幕化干戈为玉帛的动人画面年轻法官董军涛,“巾帼不让须眉”,用柔情与真诚让一个个家庭破镜重圆。他们都是我的榜样,不仅给我言传,更多的是身教。教我如何与当事人相处,教我如何用爱心交换爱心、用信任换取信任。

百闻目睹,亲身经历后,我感触良多,作为一名书记员,如何在每一个节点上做到最好?是在开庭前阅读卷宗,让空白的大脑进入新情况? 还是提前半小时进审判庭,打开空调、摆好桌签,检查电脑有无故障。是庭审记录时,还原真相,抓住重点,提炼关键信息?还是与当事人接触时,谨言慎行,谦和自信,维护司法公信。

翻开人民法院公信辞典,一幕幕关键词映入眼帘:抓班子、带队伍、公正司法、阳光审判、务实清廉、执法为民。。。。。。我深深懂得创公信法院,需要这些雄辩激扬的黄钟大吕,同样需要春雨润物的细微元素,与当事人心灵的互动,情感的交融,身份的互换,甚至于不经意的一道手势,下意识的一记眼神,举手投足间都关乎人民法院的形象,都与法院公信力息息相关。我深深知道,小小的我,不是激流,但我愿成为一滴水,融入创公信法院的长河;我不是钢铁的构件,但我愿成为一块砖,为创公信法院的大厦奠基;我不是绽放的花朵,但我愿成为一棵小草,默默地为创公信法院增色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