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楚天法治》杂志宣传报道汉江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

时间: 2024-05-15 15:08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楚天法治》杂志2024年第04期,以《汉江法院:司法之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为题,报道汉江中院坚持生态环境预防和修复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保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汉江法院:司法之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汉江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以推深做实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和生态司法预警机制为抓手,组织开展修复督导、生态宣教、召开联席会议、植树造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以法治手段呵护绿色家园。

案后回访

确保判决落地见效

近日,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带队前往天门市皂市镇团山矿区,就团山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针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行宣传。

2022年8月17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与天门某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于2022年9月21日向汉江中院申请司法确认。汉江中院依法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并作出裁定,天门某公司应于2023年底之前完成团山矿区植被压覆区、石料挖方区、采石矿坑区恢复到基线水平的修复工作。

通过回访了解到,天门团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达5000余万元,截至目前,生态修复工作已按照司法确认裁定的内容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效。

案后回访是检验生态修复成效的关键,汉江中院协同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督查回访,督查企业生态修复进程,切实做好环资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

补植复绿

织牢司法“责任网”

3月6日,仙桃法院“生态环境修复警示区”在仙桃市三伏潭镇西乐寺村揭牌。在仙桃市法院与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雷某等人种植400棵意杨树苗,进行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

2022年10月,被告人雷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仙桃市三伏潭镇某村沪渝高速公路北侧的意杨树118棵,,仙桃法院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判决雷某于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补种354棵意杨树,管护期二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

“确实是我做错了,我愿意补偿。”雷某当庭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修复责任。

“刑罚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还原绿水青山才是最终目的。”汉江两级法院不断加强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判,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同时秉承“谁破坏、谁修复”工作思路,将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有机结合,在保护绿水青山方面彰显法治力量。

汇聚合力

共建绿色联盟

3月初,在我国第46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汉江中院、天门市法院携手天门市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植树节系列活动。一株株新栽的紫薇树苗在和煦的春风里昂扬挺立,播撒一片春意。

在随后天门市法院召集天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各成员单位对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建议,并表示自《实施意见》及《框架协议》签约后,信息共享、执行协作、沟通保障等措施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守护绿水青山不仅要依靠司法强制手段,更需要注重协作与监督并重,汉江两级法院在发挥司法赋能作用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不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构建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资源互补、主动配合的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就法律宣传、公益诉讼、打击犯罪等问题,“司法+行政”协同发力,织密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网。

山水之间,法徽闪耀。汉江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生态环境预防和修复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保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