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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是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

时间: 2008-09-11 16:10
    今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部署在全国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随后,最高法院和湖北省高院相继作了专题部署。我院和各地法院一样,迅即投身到学习活动之中。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追求新进步的必要举措。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政法工作的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期政法工作深入发展的政治纲领和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阐释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部署谋划好、部署好法院工作,是当前人民法院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强化“六种意识”,切实做到“六个结合”,努力冲破一切妨碍审判工作发展的思想和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审判工作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审判工作发展的制约和弊端,克服和解决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辖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强化大局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在公正司法与更新司法理念上多做文章

    思想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如何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必须研究的重点课题。只有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思想政治建设有机结合,在公正司法与更新司法理念上多做文章,自觉地做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通过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和思想疏导,努力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抓好审判工作、确保任务落实上来。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审判观,尽最大努力追求审判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性与一致性。同时,要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贯彻于审判过程的始终,切实处理好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与服务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司法权的有限性与当事人诉讼目的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与处理群体事件的紧急性之间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二、强化忧患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上多做文章

    改革创新是时代的潮流,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新时期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法院工作,关键是要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上多做文章。要树立紧迫感与机遇观,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司法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端正思想态度,做到时不我待,敢想、敢闯、敢干。要以群众满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锐气,正确对待曾经取得的荣誉,绝不能在荣誉面前裹足不前。要放下包袱,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一是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大局观念、为民意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纠查,深入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二是认真分析法院管理中的不足和漏洞,完善管理机制,改革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创建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科学管理体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三是更新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调动和发挥干警自身潜能,以解放思想促进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检验“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

    三、强化民生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在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多做文章

    民生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关系国家民族稳定和谐、经济社会繁荣昌盛的头等大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必须着眼于全党工作的大局,不断强化民生意识,努力把解放思想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在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多做文章。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把建立和完善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当前的重点课题,认真加以研讨。要着眼于法院工作发展全局,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在为大局服务的同时实现法院的自我发展。要更加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妥善化解就学、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涉诉纠纷,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为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注重从飘浮懒散的不实作风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坚持民生为重,切实保障民生,力求群众满意。要强化司法为民理念,端正工作态度,不断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联系,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审判工作得失的一个重要砝码。要加大司法救助、立案、执行以及涉诉信访等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强化和谐意识,把解放思想与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有机结合,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上多做文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要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党中央的上述一系列决策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出了前进的方向。这就需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和谐意识,把解放思想与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有机结合,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上多做文章。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诉讼方式进入法院,法院面临的诉讼和涉讼上访压力空前。加之法官断层问题的加剧,基层人民法院成为司法资源最为紧缺的高地。如何整合社会纠纷解决资源,实现诉调有机对接,合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成为法院当前减轻诉讼压力的现实选择。我们必须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努力发扬人民调解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重视和发挥民事调解的功能和优势,对民事纠纷力求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工作方法上要坚决克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狭隘思想,重视和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畅通便民诉讼渠道,启动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和巡回审判制度。要以亲民、便民、利民的方法进行司法裁判,把关爱、倾听、理解、体恤等温情方式融入司法,尽快促成人民法院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的建立。

    五、强化管理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提高审判质量有机结合,在狠抓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上多做文章

    公正与效率是一项系统工程,管理则是法院的基础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管理工作搞好了,公正司法就有了保证。必须承认,当前法院的管理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的地方,仍停留在感性管理重于理性管理、刚性管理多于柔性管理的层面上,管理水平滞后于法院其他工作的改革。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增强管理意识,把解放思想与提高审判质量有机结合,在狠抓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上多做文章。一是要坚持制度创新。要按照系统化的原理,制定出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和规范,使法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法官在遵守制度的前提下创造更大的自由空间。为了提高全院干警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我们还要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使他律与自律有机结合,从而达到民主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统一的境界。二是坚持机制创新。要围绕司法公正,构筑诸如案件质量管理、审判流程管理等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同时,要围绕用人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系统,努力建立健康、合理的人事管理机制,做到人尽其才,坚持走精兵之路,造就“后发优势”。三是坚持手段创新。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尽快建立健全微机局域网、数字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一卡通”系统等数字服务网络,力争早日实现对各种司法要素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六、强化廉政意识,把解放思想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法院勤政廉政建设上多做文章

    加强廉政教育是实现新时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旧经济体制的更替产生了许多漏洞或重叠,各种新型案件层出不穷,许多纠纷的解决必须依靠司法审判来完成。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突出地位使得这一群体倍受社会关注,稍有不慎,便会招来社会上的种种非议。目前,法官形象的自觉维护问题还没有引起每位法官的高度重视。少数法官与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不分场合的“亲密接触”,出入与自己收入不一致的场所等等,尽管这属个别现象,但都会大大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形象。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廉政意识,把解放思想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法院勤政廉政建设上多做文章。要教育干警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实现“违法违纪零指标”,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要摒弃个人主义的不良思想,摒弃自以为是的不良作风,摒弃违法裁判、“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从骄傲自满的保守思想中解放出来,从视野狭隘的封闭观念中解放出来,从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切实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好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法律的崇高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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