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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体检、考察公告

时间: 2020-09-04 17:00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精神,现将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经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9月8日7:00时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大楼前报到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体检准备,按时报到并严格遵守体检纪律。

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具体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好口罩,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在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收取。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为方便体检,当日不要穿戴太复杂或含金属部分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女性考生请勿穿连衣裙和长筒丝袜。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

4.妊娠生产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5.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必须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7.体检后,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申请方承担。

8.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抽签号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9.某职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致招聘计划空缺的,则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四、考察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对通过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具体考察时间、方式及程序,由招聘单位及考察组另行通知考生。

 

附: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4日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