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和女法官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9月29日晚,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院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两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了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会议推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同志为法官协会会长,行政庭庭长肖淑云为女法官协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樊启城主持会议。
会议在庄重的气氛中举行,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涂新武向大会作两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樊启城副院长就两法官协会章程修改和理事会人选产生情况作了说明。大会表决通过了两法官协会工作报告以及章程修正审议稿,选举产生了两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涂新武同志当选法官协会副会长,陶雄平同志当选法官协会秘书长,丁盼同志当选女法官协会秘书长。
会议宣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组建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溥任委员会主任,并公布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办公室成员名单。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作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汉江中院向新当选的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第二届理事会以及长期关心支持两法官协会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汉江法院广大法官致以诚挚的问候。
徐少林对大会推选他再次担任法官协会会长表示感谢,表示将与理事会的各位理事一道,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协会章程,尽职尽责,不负众望,推进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工作不断发展。
徐少林指出,成立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是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汉江法院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徐少林强调,两法官协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回应汉江法院广大法官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开展工作的政治保证;要充分发挥沟通桥梁、宣传引导及权益保障作用,积极为汉江法院法官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要结合法官协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推进汉江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着重关心一线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全方位、立体式对汉江法院法官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徐少林要求,两法协新一届理事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继续发扬过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不断提升汉江法官两协会的工作水平,在服务法院中心工作、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保障法官合法权益上有新作为,为实现我院“团结、务实、平安、全省第一方阵前列”目标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中院党组成员闫大华、袁溥出席会议,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8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