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 恶势力集团寻衅滋事案
10月18日,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徐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马某、徐某、马某凌经常纠集他人,在仙桃市城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殴打他人,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并形成以马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集团。
2017年8月15日,夏某(另案处理)因曾缴纳停车费与某小区保安发生冲突,邀约被告人马某、王某(另案处理)、亮某(另案处理)等人持钢管将该小区出入口岗亭的玻璃、液晶显示器、车牌识别一体机、蓝牙读卡器等物品砸毁。经仙桃市物价局价格鉴定,被毁损财物价值4019 元。
2018 年 4月19日,被告人陈某刚怀疑被害人向某某等人打麻将作假,遂打电话给被告人徐某让其帮忙,徐某又邀约被告人马某和罗某(另案处理)赶到现场。徐某、马某、罗某持三截棍、铁棍对向某某、陈某秀殴打,致向某某腰部受伤,陈某秀头部受伤。经鉴定,向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8 年6 月10日,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刘某让被告人张某权找人帮忙教训彭某。张某权邀约被告人马某、刘某胜、刘某帅和张某旋(绰号“黑皮”,另案处理),张某权还授意马某、刘某帅分别喊人帮忙,带上“家伙”。随后马某邀约了被告人徐某、马某凌,刘某帅则带上刀具。被告人一伙与彭某碰面后,被告人刘某与彭某正欲发生冲突,被告人徐某驾驶小汽车向被害人彭某等人驶去,将和彭某一同前来的杨某、曾某、潘某撞伤。随后刘某帅持刀将被害人杨某肩背部刺伤并殴打杨某,被告人马某、徐某、刘某胜、马某凌等人持铁链、棍子对彭某等人追打,将被害人杨某、曾某、潘某殴打致轻微伤。
2018年2月5日晚,被告人徐某、马某凌为帮助吴某向昌某讨要欠款,在昌某父亲家门口的墙上用红色油漆喷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逼昌某还钱。次日下午1时许,徐某、马某凌又到昌某父亲家门口摆放花圈、燃放鞭炮。昌某父亲上前阻止,被徐某、马某凌持板凳殴打。
仙桃法院受理案件后,为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马某等八名被告人涉嫌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八名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后陈述。围绕定罪和量刑等情节,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层次分明。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仙桃法院先后制定了多项制度、办法,并坚持依法严惩,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重处的坚决依法重处。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在从严打击的同时,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准确定罪量刑。配强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统筹调配审判资源,组成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黑恶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推行院领导包案制度,在保质提效上精准发力。此外,还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指派专人接收、汇总并及时移送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