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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立案庭法官三退“银行卡”

时间: 2012-02-20 18:51

   “崔法官,你退回的银行卡我收到了。你的公正和廉洁让我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向你们致敬!”218,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崔小云接到来自荆门市当事人李玲的电话,得知被拒三次的银行卡终于顺利退回去,会心地笑了。

20103月,荆门人李玲因与丈夫天门人王军感情不和,向荆门市东宝区法院起诉离婚。法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王军提出尚欠其妹王凤等人债务共500余万元未清偿。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时,未对王军提出的债务问题予以处理。819,王凤等7人以李玲、王军为被告向天门市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李玲向天门市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遂以自己与王军离婚案件正由东宝区法院审理中,其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东宝区法院管辖为由提出上诉。

案件由汉江中院立案庭受理后,电脑自动分配由年轻的女法官崔小云主审。崔小云法官认真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并分头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李玲在调查时向崔法官哭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对离婚期间冒出的500余万元债务提出质疑,在询问结束的时候,李玲将一张建设银行的龙卡储蓄卡夹到卷宗里,这是2000元,希望法官能帮帮我。崔小云拦住正欲起身离开的李玲,将银行卡塞回她手中,语气柔和但坚定地说你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处理,这银行卡不能收!

通过开庭和调查,基本查明案情后,崔小云向合议庭提出,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虽天门和荆门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李玲和王军的共同经常居住地在荆门市东宝区,且东宝区法院正审理二人离婚案件,由东宝区法院管辖更利于调查、核实证据,查明案情,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一致同意该处理意见。

感谢汉江中院和崔法官为我做主!得知自己的上诉理由得到法院支持,签收裁定书后,李玲向崔小云法官道出自己的感谢,再次拿出银行卡,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只想请法官吃顿饭。崔小云再次婉言谢绝这是法官应该做的。,将放到桌上的银行卡坚决地退还到李玲手中。

215,刚进办公室,崔小云收到来自荆门市的特快专递,拆开后一张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便滑落出来,同时还有一封短信,汉江中院法官解决了我的顾虑,我是真心实意地感谢,希望能接受我的心意!第三次收到这张银行卡,崔小云法官感觉很为难,该如何退回这笔钱,才能让当事人安心?在向庭长汇报后,庭长建议将银行卡用特快专递退回去,并通过电话与李玲进行交流。当天下午,崔小云拨通了李玲的手机你的心意我们心领了,依法公正办案是我们的职责,银行卡已经寄回去了,请你查收,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寄走银行卡后,崔小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她感觉到当事人的感谢是对自己工作的最大肯定,也是自己最大的收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