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公开审理“民告官”,现场来了20个单位旁听!
12月9日下午,天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方某诉天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暨请求行政赔偿一案。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该院积极邀请天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发改委等20个单位派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原告方某诉称,其于1993年领取营业执照,经营沙石购销。2020年9月10日,被告在未通知且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及证件的情况下,动用挖掘机等设备对原告码头的厂房及设备进行强制拆除,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所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天门法院依法组成由两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的党组成员吴华东代表该局出庭应诉。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立足行政审判监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职能定位,组织诉讼参加人围绕涉案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比例原则等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和法律观点得到充分发表和阐释,为案件当事双方和参与旁听的各单位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