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绿色司法护航生态修护

汉江流域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揭牌

时间: 2022-06-01 11:09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五月春夏交替,阳光普照,雨水充沛,万物生长好时节。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5月30日,汉江中院与仙桃法院联合仙桃林业局、汉江河道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汉江流域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建设成果。

微信图片_20220601111019.jpg

△汉江中院赔偿办(环资庭)主任陈忠军,仙桃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蒲清慧,仙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伟,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仙桃汉江管理分局局长邬凡共同为“汉江流域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揭牌。

据了解,位于仙桃市胡场镇蔡滩砂石码头汉江河堤的“汉江流域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是汉江中院、仙桃法院与仙桃环境资源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结合当地绿化规划,设定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集中补栽补种点,用来为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提供补植复绿场所,引导相关责任人履行异地补植复绿义务。该生态修复基地设有生态修复、保护教育等功能。
为取得良好的法治和宣传效果,揭牌仪式后,参会单位现场监督指导了许某滥伐林木一案的“补植复绿”工作,并对种植行距、树苗大小、成活率等方面明确要求。

“种树不容易,树长大更不容易,经过今天的补种活动,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多家单位共同监督指导下,许某和工作人员一道,顶着烈日挖坑、扶苗、培土、浇水,栽植树木,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2020年11月,许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造成了严重后果,仙桃法院依法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院的教育和引导下,被告人许某充分认识到非法砍伐树木对生态造成的严重危害,承诺自愿补植500株大叶女贞树苗,以实际行动表示悔意。

微信图片_20220601111029.jpg

汉江中院赔偿办(环资庭)主任陈忠军介绍,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既惩罚了违法行为,又修复了生态环境,还唤醒了公众环境守法护法意识,取得了“一判多赢”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汉江法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中,始终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汉江法院将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