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明断责任定分争 锦旗“点赞”为民心
近日,家住浩口镇的陈某在腿脚不便的情况下,坚持杵着拐杖来到潜江法院张金法庭,亲手将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送到了张金法庭承办法官手中。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还要从张金法庭办理的一件民间借贷案件说起。
今年8月,张金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系被告张某去年向原告李某借款20万元,并于今年2月向原告李某出具了借条,由被告陈某在借条上签字担保。纠纷产生后,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审核后,根据原告李某的申请,裁定冻结了被告张某、陈某的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被告陈某在知晓法院采取冻结措施后,随即来到张金法庭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并称自己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表示冻结措施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要求法院立即解除对其相关账户的冻结。
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当事人的意见后,耐心细致地向陈某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法院需要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是否应当解除对其采取的保全措施,同时承办法官承诺会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后来,该案经开庭审理,查明被告张某系实际借款人,被告陈某在借据担保人处签字,承办法官遂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原告李某释明因其与陈某未约定保证方式,陈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被告张某未清偿债务之前,陈某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原告李某要求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主张的此项诉请不能得到支持。承办法官还向原告李某释明,如在被告陈某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继续冻结其相关账户,为此产生的损失,其可向原告李某另行主张权利。原告李某权衡之后,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被告陈某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明确了两被告的应当承担的责任,依法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陈某收到判决书后,不顾腿脚不便,杵着拐杖来到法庭,对法院明确有度分清责任,公平公正处理案件表达了感激之情,并送上了锦旗。
当事人的锦旗是对潜江法院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潜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深化司法为民举措的巨大鼓舞。潜江法院将始终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赢来人民群众更多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