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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姚智明专委到汉江两级法院调研检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时间: 2020-10-13 16:07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带队到汉江两级法院调研检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省法院审监一庭、民二庭有关同志参加调研检查。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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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智明专委一行先行考察了潜江法院,并听取该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其后,调研检查组深入富士和机械(湖北)有限公司、湖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并在汉江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会,听取汉江中院及辖区仙桃法院、天门法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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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就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及相关举措进行专题汇报,详细介绍了两级法院涉企案件执行、破产案件审理、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情况。仙桃法院、天门法院分别就本院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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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智明专委一边听取汇报,一边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就一些需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问询核实。姚智明专委指出,近年来,汉江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绩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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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做优做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姚智明专委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加强长期未结执行、破产案件督办,压实主体责任,全院联动,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三是要抓制度落实,将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全面分析评估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切实保障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提升产权保护意识,杜绝存在“地方保护”思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