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汉江法院1篇案例,1篇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5年度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和司法建议评选结果,汉江中院刑一庭撰写的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关于完善轻伤害刑事案件综合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天门法院撰写的行政审判类案例《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诉天门市拖市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优秀案
获奖名单
全省法院2025年“优秀司法建议”
《关于完善轻伤害刑事案件综合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刑一庭 印坤、尹波
被建议单位:天门市政法委
汉江中院基于梳理分析天门法院三年以来审理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向天门市政法委发出针对性司法建议。收到建议后,天门市政法委高度重视,组织天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进行集中研讨分析,从搭建联动治理和宣传教育服务平台,建立矛盾排查信息联动和多元化解相关机制,规范现场处置和证据实质审查标准等方面改进完善工作,切实推动司法建议内容转化为社会治理实效。
全省法院2025年“全省优秀案例”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诉天门市拖市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编写人:天门市人民法院 张丽君
天门市拖市镇人民政府在建立、运行该垃圾填埋场时,未履行规定程序,天门法院经审理认为天门市拖市镇人民政府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依法支持检察机关要求确认天门市拖市镇人民政府建立、运行该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其继续履行职责,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的诉讼请求。该案在司法实践中对同类案件的审判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