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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笔 绘就湿地新画卷
——汉江法院开展“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 2026-02-03 09:23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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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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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0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汉江两级法院围绕“湿地与传统知识:弘扬文化遗产”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用司法力量守护汉江流域的“绿水青山”,推动湿地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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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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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汉江中院与仙桃法院、仙桃检察院、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仙桃市农业农村局、仙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系列法治宣教活动,仙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5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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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30分,仙桃法院在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庭审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组织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马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宣读了悔过书。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与马某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旁听庭审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直观感受到了司法对破坏湿地生态行为的严厉打击,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课,要在今后的生活中身体力行地保护生态、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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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庄严肃穆,教育效果也很好,希望这种普法形式能坚持下去,把巡回审判开进村门口。”“法院近年来坚持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普法,效果比较明显,村里非法捕捞的情形逐步减少,希望法院能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部门代表围绕“如何加强湿地司法保护”畅所欲言,并对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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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结束后,参与活动人员共同参观了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在讲解员的引导下,通过生态标本、互动模型等展陈,系统了解湿地的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以及沙湖湿地作为“水乡基因库”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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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法院


1月30日上午,潜江市法院、潜江市检察院、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与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协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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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各部门就湿地保护工作成效进行了深入交流。潜江市法院详细通报了2025年度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介绍了法院在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举措和开展的各项活动。潜江市检察院系统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果,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汇报了行政执法及法治宣传进展。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重点介绍了公园职能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候鸟保护基地的运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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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时,潜江市法院在潜江市后湖集贸市场开展"保护湿地 共建家园"主题普法活动。

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法律条文解读、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向群众生动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以座谈会梳理的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外部联动,形成湿地保护合力。潜江市法院还将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等有力举措,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守护一方"的法治效果,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潜江样本"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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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


在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天门法院发布了2起环境保护典型案例。针对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湿地保护监管漏洞、协同机制短板等深层次问题,天门法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将“一纸判决”的个案效应,延伸为“治理一片”的系统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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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鱼等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2024年9月,李某在汉江流域天门市兴沙村段面,用电力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捞渔获物1.93千克;2024年11月,周某、王某在汉江流域天门市谢月村段面,用电力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捞渔获物8.0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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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依法严惩此类犯罪,在上述两起案件中,认为李某、周某、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该三人判处拘役一至两个月不等刑罚。

同时,为切实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法院责令并监督李某等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天门市拖市镇区天门河段实施渔业生态补偿方式增殖放流,共计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净水性鱼苗4000尾,投入生态修复费用4500元左右,以“司法惩罚+生态补偿”双轮驱动,实现“破坏者即修复者”的法治导向。

为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天门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及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题研判,发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高发暴露出源头预防不足、行刑衔接不畅及公众法治意识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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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天门法院从三方面构建长效机制:一是深化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注重审查上下游犯罪及共同犯罪,畅通行刑衔接机制,运用行政非诉强制执行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共治合力。积极推动渔政、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垂钓案件,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拓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深入非法捕捞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水域乡镇,开展巡回审判,科普禁用渔具,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与生态意识。

汉江两级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为守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筑牢水域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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