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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台高筑到蝶变重生

《楚天法治》刊登汉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纪实文章

时间: 2021-05-13 14:39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楚天法治》刊登汉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纪实文章——《从债台高筑到蝶变重生——亚通塑胶(湖北)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纪实》。

近年来,汉江法院从大局出发,积极推动破产审判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破产重整、府院联动等方式,救治困境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其中审理的侨光石化破产重整案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五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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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台高筑到蝶变重生

亚通塑胶(湖北)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纪实

3月8日,仙桃市亚通塑胶(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公司)厂区,人来人往,办公楼顶“湖北亚通”的四字标牌在春雨洗刷下显得格外明艳。一号生产车间内,6条生产线正满负荷运行,源源不断地输出产品。

时间退回到三年前,同样的地点,却是另一番景象——因巨额债务缠身,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冲击厂区的上访群众络绎不绝。从乱象丛生到回归正轨,近三年的时间里,仙桃法院在辖区党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准指导下,按照“多重整、少清算”的工作思路,坚持府院联动、大员上阵,克服重重困难,统筹解决民生保障、资产处置等问题,积极协调推进企业破产重整。

2020年12月28日,随着仙桃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亚通公司终于宣告重整成功,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尽管波折不断,亚通公司终于走出阴霾,迎来曙光。

 

资不抵债 深陷危机

亚通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日,主要生产PVC、PPR等塑胶建材产品及配套粘接剂,拥有各类知识产权专利50多项,其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常年维持在20%左右。2016年4月,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昔日喧嚣的厂区,源源不断的产品从生产线上输出的场景已成为“过去式”。厂内220名职工,大多已离职安置,仅有4名员工在10万平方米的厂区留守。随着停产停工,亚通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相继被多名债权人起诉,公司银行账户亦被多地法院冻结,资产被查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8年2月2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导致亚通公司对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5亿元应收债权回收困难。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亚通公司总资产为2.4亿余元(含1.5亿元的应收债权),负债为2.5亿余元,资产负债率为275%。2018年10月25日,亚通公司依法向仙桃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19年1月3日,仙桃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亚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破产清算律师为管理人。案件涉及众多债权人,债务数额巨大,还存在信访隐患,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公司能否重整成功?矛盾能否顺利化解?对于刚刚接手案件的合议庭法官来说,这一切都是未知数。

直面难题 精准施策

正当承办法官与管理人正商定如何开展“资产评估”、“债权确认”、“债务清收”等工作时,潜在的危险正悄然而至。

2019年2月,债权人汪某某等人多次进行非理性维权,部分债权人及职工围堵亚通公司大门、冲击厂区肆意哄抢、毁坏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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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你们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大家的做法,我们觉得欠妥……”合议庭成员多次与债权人代表沟通,释法说理,定期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最终安抚了各方债权人情绪。

2019年6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合议庭对申报的债权进行核查。同年9月5日,合议庭依法裁定确认刘某某等82位债权人的债权。2020年11月11日,合议庭依法裁定确认曹某某等9位债权人的债权。经过两次裁定确认,91笔债权数额无误,亚通公司实际负债金额达4.1亿余元。债权人的问题暂得缓解,投资人的问题如何解决?

重整投资人招募是亚通公司重整工作的关键之一。2019年8月15日,管理人通过互联网刊登招募公告,招募战略重整人。

“目前塑料管道行业正面临着行业洗牌与价值重置,产能低、质量低、管理落后的塑管企业将逐步被淘汰……”2020年5月21日,合议庭成员赴福建考察多家塑管企业,通过横向对比,最终确定意向投资人——湖北贵泽建材有限公司作为破产重整投资人。

“我们对亚通公司的生产资料和品牌价值非常看好,前期已通过租赁厂地设备和品牌许可经营等方式对该公司启动生产经营。”湖北贵泽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政府和法院的支持下,有信心推动亚通公司重整。

“重整偿债资金不低于4500万元,职工债权必须2个月内全部清偿……”2020年10月,合议庭多次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不断优化重整草案,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做准备。

 

意外频发 主动作为

“重整草案根据债权不同情况,以分类别、分阶段、分金额式清偿,兼顾各方利益……”2020年11月10日,合议庭成员与管理人对重整草案的通过信心满满

“我们秉承‘自然人是重点、法人保平均、弱势要照顾’的原则,明确重整方案按确认债权的2%进行清偿,以2万元普通债权金额为基点,2万元以下全额清偿,2万元以上金额按2+2%清偿。”合议庭成员,仙桃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爱国表示,亚通公司的重整方案立足实际,可操作性强。

为确保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3月至7月,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合议庭成员经多方协调,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三次前往福建,与部分大额债权人面对面沟通。“疫情对企业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愿意伸出手,拉一把,全力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债权人的回应让企业破产重整又有了新的希望。

“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当一切准备妥当,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2020年11月11日,亚通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上,有担保权的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均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中货款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借款类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数占该组人数71%,代表债权数额占本组总额的60.46%,该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刚结束,合议庭立即分析重整计划草案遭遇意外的原因。原来,借款类债权组中三家国有银行对重整计划持反对意见。经核算,这三家银行债权额高达1.08亿元。

“近两年的努力,不能就此付诸东流。”针对借款类债权组情况,合议庭一方面通过邮寄方式再次向借款类债权组24位债权人送达征询意见函,并说明视为召集借款类债权组再次表决。然而该债权组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工作陷入僵局。另一方面,破产重整专班再赴福建,主动与三家国有银行进行细致沟通。“由于清偿率过低,不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但我们会尊重法院依法裁判。”三家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

这样的答复,让合议庭成员心中有了底。“重整计划已最大限度兼顾各方权益,如果不批准,亚通公司将走向破产清算,对各方债权人利益和辖区经济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2020年12月28日,仙桃市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依法裁定批准亚通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复盘亚通公司的破产重整之路,合议庭审判长、仙桃法院副院长李行德表示,合议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案件办理中力求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市场化,引进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注重经济化,创新方案保护小额债权人利益;注重社会化,依托府院联动维护社会稳定;注重法治化,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引领作用。“归根结底就是,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前提,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李行德语气坚定。

面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的重重考验,仙桃法院将1个城区人民法庭打造成破产审判法庭,通过推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积极化解不良资产及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破产审判质效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7件,结案12件,累计清理债务40余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0余亿元,释放土地资源近12万平方米,交付房屋3000余套。2020年12月,由该院审理的侨光石化破产重整案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五大典型案件。